2026 房屋稅|房屋稅是什麼?房屋稅繳納時間?房屋稅率查詢、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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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房屋稅|房屋稅是什麼?房屋稅繳納時間?房屋稅率查詢、計算方式!
最新更新時間: 2026/5/14
作者
馮俞璇
馮俞璇
呂國瑋
文章來源房感知識庫
文章段落

「 房屋稅 」是除了購屋本身要負擔的直接成本外,在買房時最大筆的年度隱形成本之一!許多首購族、新手族只關心買賣當下,買得夠不夠便宜及再轉手時賣得夠不夠高。但因為不了解購屋時潛藏的隱形成本,而在入手後才發現原來需要支付的錢遠超過自己的預期!對於賣方而言,也可能因此高估了收益!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 房屋稅 」如何課徵?「 房屋稅率 」有幾種?「 房屋稅稅金 」怎麼算?一起到內文從房屋稅的試算公式開始了解吧!

💡編按:2026 房屋稅繳納開跑!本年度房屋稅繳納時間為 5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想知道自己適用哪種房屋稅率嗎?快到文章看看吧!

💡 1 分鐘認識房屋稅!

  • 房屋稅繳納時間:每年 5/1 至 5/31(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 房屋稅誰要繳:房屋所有權人、承購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房屋者、實際使用人(特定情況)
  • 房屋稅計算公式:房屋稅額 = 課稅現值 x 適用稅率
  • 房屋稅怎麼繳:臨櫃、超商、ATM、信用卡、電子支付等等

房屋稅

房屋稅是一種由地方政府徵收的持有稅,課徵範圍除了大家所熟知的房屋之外,還包含其他提供住宅、工作、營業等附著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房屋稅會在每年 5 月向房屋所有權人徵收,課徵期間為前一年 7 月 1 日起至當年 6 月 30 日止,如果還沒有收到今年房屋稅單需要立即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房屋稅重要時程>>>

  • 課徵期間:前一年 7 月 1 日~當年 6 月 30 日
  • 繳稅時間:每年 5 月 1 日~5 月 31
  • 納稅義務基準日:每年 2 月最後一日
  • 變更房屋使用情形:3 月 22 日(房屋稅開徵 40 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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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繳納時間?

房屋稅繳納時間為每年的 5/1~5/31,遇到假日則會順延至下一工作日,並以每年 2 月最後一天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因此,2026 房屋稅繳納時間為 「2026 年 5 月 1 日~ 2026 年 6 月 1 日」,而房屋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 2026 年 2 月 28 日。

誰要繳房屋稅?

房屋稅由房屋所有權人繳納,以納稅義務基準日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納稅義務人,無論持有期間長短都需要負擔該年度房屋稅稅額!也就是說,即使在 2 月最後一天才取得房屋所有權,你還是要負責繳納前一年 7/1 到當年 6/30 一整年的房屋稅,因此買賣房屋時過戶的時間點要特別注意!

💡房屋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是什麼?
納稅義務基準日是用來「決定當年度稅款由誰繳納」的日期,而房屋稅是在每年 2 月底,稽徵機關會依「當天」房屋稅籍資料核定納稅人。

房屋稅常見繳稅情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 房屋所有權人(屋主)
  • 使用權房屋則向使用權人徵收
  • 房屋有典權者,則向典權人徵收
  • 房屋是共同持有,則推舉一人出來繳納
  • 房屋為信託財產,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 房屋是出租狀態,則可由承租人代繳,再抵扣房租(也就是承租人在法律上沒有必須要支付房屋稅)
  • 房屋所有人不明時,向申請使用執照者徵收;沒有使用執照,就向建造執照者徵收;再沒有建造執照人,就跟現住人或管理人徵收。

💡延伸閱讀>>>

房屋稅計算方式

房屋稅的計算方式為:

💰 房屋稅 = 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課稅現值) × 房屋稅率
*如為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則按月比例計算課徵,未滿 1 個月者不計

其中的「 房屋評定現值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評定的房屋價值,廣泛用來作為房屋稅、契稅等房屋相關稅賦的課徵基準。各縣市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依房屋構造、用途、樓層等條件,訂定一個「 房屋標準單價 」,再將房屋標準單價與使用面積、地段、折舊率計算出「 房屋評定現值 」。簡單來說,通常使用坪數越大,建材建造越好、屋齡越新的房屋,房屋評定現值會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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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查詢!

如果想知道自己要繳多少房屋稅,可以至「各縣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目前的「 房屋稅查詢 」項目包含:

  • 房屋稅籍編號查詢
  • 房屋稅現值查詢
  • 各縣市市房屋稅稅額查詢(即時查詢)
  • 各縣市地方稅退稅查詢

房屋稅怎麼計算?

前面有提到,房屋稅 = 房屋評定現值 × 房屋稅率,以下就讓我們分別來介紹房屋評定現值以及房屋稅率:

房屋評定現值

房屋評定現值」是政府為了確保建築物符合市場價值,透過專業評估所認定的建築物「折舊後的現值」,通常每 3 年會重新評定一次。

建物現值會依照當地縣市「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評定的標準價格,再透過折舊率、地段率等參數進行計算,通常坪數(面積)愈大、屋齡愈新、建材愈好、地段愈優,房屋評定現值也會愈高;同時,北中南不同地區的差異也大不相同。

💰 房屋評定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房屋評定現值怎麼查詢

房屋評定現值並不像公告土地現值一樣會顯示在謄本上,而是會顯示在「稅籍證明」,因此所有權人可以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到「地方稅稅務機關」申請「房屋稅稅籍證明」;如果不方便前往,申請人也能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查詢,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就能完成。

核定單價

💰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 1 ±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 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價

房屋稅試算

房屋稅率表!

房屋稅稅率會依照不同的使用用途而有差異,以下根據不同房屋使用情形整理相對應的房屋稅率:

房屋使用情形 持有戶數 房屋稅稅率
( 113/7/1 起)
住家用 單一自住
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
全國 1 戶 1%
自住用 全國 3 戶以下 1.2%
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 不限 1.2%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不限 1.2%
其他住家用 出租申報租賃所得
達租金標準
1.5%~2.4%
繼承取得共有房屋 1.5%~2.4%
其他非自住房屋 3 戶以上 2.4%~4.8%
非住家用 營業用 不限 3%~5%
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 3%~5%
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 1.5%~2.5%
空置
房屋
建商新建
待銷售房屋
2 年以內 - 2%~3.6%
超過 2 年 - 2%~4.8%

簡單彙整如下表所示:

房屋使用情況 房屋稅稅率 房屋稅計算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 1% 房屋評定現值 × 1%
自住或公益出租 1.2% 房屋評定現值 × 1.2%
其他供住家用者 1.5%~4.8% 房屋評定現值 × 1.5~4.8%
營業、私人醫院、診所、自由業事務所 3%~5% 房屋評定現值 × 3%~5%
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 1.5%~2.5% 房屋評定現值 × 1.5%~2.5%

💡更多減輕房屋稅的項目>>>看這裡

全台單一自住豪宅線!

隨著囤房稅 2.0 上路,納稅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稅率可以從 1.2% 降低至全國單一自住稅率 1%,但如果持有的房屋現值超過各縣市自訂的豪宅線則不適用!

💡豪宅線標準:根據財政部公告《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標準》,豪宅線是指符合自住房屋條件,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六都、新竹縣市取前 1% 為豪宅,其餘縣市則取前 0.3% 房屋為豪宅,低於該房屋現值的最大值作為豪宅線標準。

2026 年豪宅線

各縣市公布 115 年期「 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 」,也就是我們知道的「 單一自住豪宅線 」!而其中有 8 個縣市豪宅線往下調,也代表豪宅線標準更加嚴格!

縣市 114 年期豪宅線(萬元) 115 年期豪宅線(萬元) 調幅
台北市 284.20 267.42 -5.904
新北市 235.05 234.89 -0.068
桃園市 177.74 181.80 2.284
台中市 148.14 153.54 3.645
台南市 152.69 157.49 3.144
高雄市 217.98 217.75 -0.106
新竹縣 182.91 184.53 0.886
新竹市 187.83 185.66 -1.155
基隆市 120.02 133.25 11.023
苗栗縣 172.20 173.96 1.022
彰化縣 148.79 153.74 3.327
南投縣 178.57 169.41 -5.130
雲林縣 189.29 200.73 6.044
嘉義縣 135.40 142.58 5.303
嘉義市 182.31 184.57 1.240
屏東縣 134.50 134.52 0.015
宜蘭縣 249.68 251.51 0.733
花蓮縣 145.64 142.44 -2.197
台東縣 141.35 155.74 10.180
澎湖縣 205.10 204.69 0.200
金門縣 77.69 91.00 17.132
連江縣 103.88 91.51 -11.908

房屋稅稅率可以變更?

如果想要變更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可以主動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但是需要在房屋稅開徵 40 日以前,也就是每年的 3 月 22 日以前(2026 年適逢假日順延至 3 月 23 日)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不過如果因為使用情形變更而影響稅額的話,將會有不同情況:

  • 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自申報當期開始適用
    (逾期申報者則自次期開始適用)
  • 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

房屋稅自用住宅需設籍

過去政府對於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認定並未有太多要件,只要房屋是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有實際居住使用的情況,就可以在全國三戶以內適用自住稅率。不過,隨著房屋稅新制上路後,想要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除了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實際居住,還增加「應辦理戶籍登記」才符合適用!

納稅義務人除了需要注意納稅基準日(每年 2 月最後一天),如果打算將房屋改為自用住宅來節稅,記得要在 3 月 22 日以前辦理戶籍登記!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編按:2026 年房屋稅設籍時間適逢假日,申請期限順延至 3/23(一)!

買賣房後怎麼計算房屋稅

過去房屋稅是按月計算的,所以會用「月」來做拆分。不過在 113 年 7 月房屋稅新制上路後,由按月計徵改為按年課徵,並以每年 2 月底( 28 日或 29 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年度納稅義務人就是基準日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

舉例來說,甲出售房屋給乙,並在 115 年 1 月 31 日完成移轉登記,因為乙是納稅義務基準日(115 年 2 月 28 日)的所有權人,所以必須負擔 115 年期的房屋稅;不過如果乙在 115 年 4 月 1 日又將房屋移轉給丙,當 5 月開徵房屋稅時,雖然乙已經不是房屋所有權人,但納稅義務基準日的所有權人還是乙,所以還是需要負擔 115 年期的房屋稅。

💡編按:房屋稅的「 納稅義務基準日 」在每年 2 月最後一天,課稅期間則為上一年的 7 1 日起至當年 6 30 日止,所以即使在 2 月當天取得房屋,仍需負責繳納該筆房屋的全年房屋稅!

房屋稅遲交怎麼辦?房屋稅滯納金計算!

2026 年房屋稅最晚要在 6 月 5 日(四)前要繳納房屋稅!如果房屋稅逾期繳納每超過 3 日按應納稅額加徵 1% 滯納金,最高至 10% ;超過 30 日仍未繳納者,就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2026 年繳納日期 加徵滯納金 2026 年繳納日期 加徵滯納金
6/5、6/6、6/7 +1% 6/8、6/9、6/10 +2%
6/11、6/12、6/13 +3% 6/14、6/15、6/16 +4%
6/17、6/18、6/19 +5% 6/20、6/21、6/22 +6%
6/23、6/24、6/25 +7% 6/26、6/27、6/28 +8%
6/29、6/30、7/1 +9% 7/2 之後 +10%

房屋稅常見問題QA

Q:自住使用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如何認定?

根據財政部頒定的「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 自住用房屋:
    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以內,就適用自住房屋稅率 1.2% 。
  • 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住家用房屋: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住宅法及其相關規定核(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核(認)定之有效期間內,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就可以適用房屋稅最低稅率 1.2% 課徵。

💡延伸閱讀>>>公益出租人|公益出租人是什麼?申請條件?公益出租人缺點?

Q:房屋課稅面積中部分供作非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依房屋稅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也就是說,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 1/6 的部分,按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積未達全部面積 1/6 的話,則以 1/6 面積計算,但仍需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Q:房屋供作營業使用,但沒有取得營利事業執照,是不是就不必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不是!房屋只要供作營業使用,不論營利事業是否合法、有沒有取得執照,都應該依就有營業使用的事實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Q:違建要繳房屋稅?

有些人會問,如果家裡有違章建築(鐵皮屋等),沒有所有權狀是否不需要繳交房屋稅呢?
依據稅法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只要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皆需要
課徵房屋稅;若是房屋頂樓增建未有設有門窗、牆壁的棚架作為遮陽防雨使用,則可以免課徵房屋稅。

💡延伸閱讀>>>什麼是違章建築? 違建 一定會被拆除嗎? 如何避免買到 違建 ?

Q:老屋免繳房屋稅?

房屋稅新制上路後,自然人持有全國合計 3 戶以內、單戶現值在 10 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無需申報可直接免徵房屋稅,並由稅務機關直接核定。

不過如果自然人持有 3 戶以上符合條件的房屋,必須在每年 3 月 22 日前主動向任一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選擇要哪 3 戶免稅,否則將由稽徵機關依稅額高低主動核定 3 戶免稅房屋申報。

💡民眾甲持有 A、B、C、D 四戶低價房屋,房屋稅額分別為 2400 元、2000 元、 1500 元與 1000 元,若未在期限前申報,稅務機關將依稅額高低自動擇定 A、B、C 免徵。

Q:房屋災害影響可以減免房屋稅?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規定,房屋遭受重大災害導致房屋毀損面積達 5 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的房屋,免徵房屋稅;如果毀損面積達 3 成以上而不及 5 成者,房屋稅則減半徵收。民眾可以先拍照後向財稅局提出房屋稅減免申請,財稅局會派人實地勘查認定,如果民眾以臨時性遮蓋物作為屋頂,並不影響房屋稅減免認定,從房屋損壞到修復完成之前,這段期間的房屋稅會依照損壞情況減免!

Q:危老重建可以減免房屋稅?

為了推動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行政院延長稅捐減免優惠申請年限延長至 116 年 5 月 11 日止,讓申請危老重建案能持續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鼓勵民眾加入危老重建行列。

只要在期限內申請重建計畫的土地及建築物,符合一定要件者得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包括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重建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仍持有重建後建築物 2 年未移轉且繼續持有者,最長可再享有房屋稅減半徵收 10 年等措施,也就是重建後的建築物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最多可長達 12 年

💡延伸閱讀>>>

Q:太陽能設施免繳房屋稅?

根據《 房屋稅條例 》第 3 條的規定,如果在房屋上另外增建建築物、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增建的部分也都會納入房屋稅課徵的對象!如果民眾在屋頂搭建頂蓋、梁柱或牆壁等建築物,稅務單位都會依照它的建築面積、構造、高度等項目評定房屋現值,併入主建物一起課徵房屋稅,納稅人需要在建造完成日起 30 日內向稅局申報房屋增建,否則可能會有逃漏稅的疑慮喔!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如果增建樑柱,都會增加的房屋的價值,房屋的價值既然增加了,要繳的房屋稅自然也跟著提升。但是,財政部近日公告函釋,從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如果增建的樑柱屬於「太陽光電設施使用」,且「未涉及其他加蓋情況」等,就可以歸類為「光電用途」而「非房屋」,所以就可以免課徵房屋稅!

Q:騎樓要繳房屋稅?

根據《 房屋稅條例 》的規定,騎樓是否課徵房屋稅,會依據騎樓的開放使用狀態而定:

  1. 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免徵房屋稅。
  2. 騎樓「非供公眾通行使用」:依其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舉例來說,如果你家前面的騎樓開放供大眾使用,那騎樓就不會被算在房屋稅的課徵範疇。不過,如果騎樓設有營業攤位,則會依據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就算只有特定時間營業,其他時間開放公眾使用,仍然會被納入課稅範圍!);如果是未營業但封閉使用,那就會依據住家用稅率課徵騎樓部分的房屋稅喔!

Q:居家作為網拍營業登記場所,還可以享有住家房屋稅率嗎?

網拍作為興新產業,近年來廣受民眾青睞,成為熱門職業選項。如果民眾以自家為網拍營業登記場所,但只用手機、電腦就能工作,甚至不用在屋內囤貨,就不用擔心自家是否因經營網拍商店而需要繳納額外的房屋稅

然而,如果屋主要家中有實際提供辦公場所,或堆放網拍貨物,就要以實際辦公或堆置商品的室內面積,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最低以總面積 1/6 課稅)。

Q:相鄰住宅打通合併後,是否需要每戶都設立戶籍才能享受自住房屋稅率優惠?

只要合併使用的住宅當中,有任一戶完成戶籍登記、符合自住條件,即有資格申請自住房屋稅率,但合併後房屋仍分別計算戶數,合併後持有總戶數 3 戶以內,全數享受自住房屋稅率,若超過 3 戶,則以 3 戶為上限計算戶數。

Q:貨櫃屋和室內電梯,是否需要課徵房屋稅?

根據《房屋稅條例》的規定,只要是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以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就會成為房屋稅的課徵對象,依法必需申報設立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喔!

貨櫃屋的部分,當貨櫃定著於土地上,並作為房屋使用,所有權人就應該到當地所屬的稅捐機關設立房屋稅籍,避免未來面臨補稅的問題。

電梯的部分,因為也是附著於房屋之設備,與房屋構成一體,且能夠增加其使用價值,所以就應該按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核算房屋現值,並依房屋主建物的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另外特別提醒,增設電梯後,務必在增設完成日後 30 日內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如果逾期沒有申報,除了會被補徵漏稅額外,還會處漏稅額 2 倍以下的罰鍰喔!

【參考資料】

【其他房產相關稅賦】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