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複丈懶人包!土地複丈是什麼?土地複丈原因?複丈和鑑界差在哪?
土地測量一直是地政事務所重要的業務之一,同時也會對土地所有權人的財產產生很大的影響,少一呎、多一寸都有可能造成很大的估值差異,更有可能會產生土地產權的糾紛。雖然土地面積大小照理來說是不會改變的,但實際上卻仍可能因天然或人為等因素產生微小的變化,這時,就會需要「 土地複丈 」工作!
所謂的「 土地複丈 」指的就是「 土地重新測量 」,承擔的是重複確認土地位置,並處理土地上的權利的重要責任。本篇文章,筆者將帶大家了解申請「土地複丈」的情況,以及說明實際申請方式,讓大家了解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土地複丈是什麼?和土地鑑界差在哪?
根據法規,已經辦理地籍測量的土地,因為天然或人為因素導致測量結果與實地不符,或是因為權利的變動而有重新丈量的需求時,土地所有權人便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再次測量 」,也就是所謂的「 土地複丈 」。簡單來說,如果土地的位置、大小、權利因不同因素產生改變,土地所有權人就可以向地政士事務所申請土地複丈的服務,而地政事務所就會針對土地重新進行丈量。
和土地鑑界差在哪?
除了「 土地複丈 」,想必大家還經常聽到「 土地鑑界 」這個詞彙吧?究竟兩者差在哪呢?簡單來說,「 土地鑑界 」其實只是「 土地複丈 」的其中一項情形,但土地鑑界在人民申請土地複丈案件的占比高達 70% 。
「 土地鑑界 」專指「界址因為自然或人為因素,造成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導致經界不明」的測量,也就是因為土地的界線不明確,導致可能影響到土地所有權人或關係人權利,因而產生土地鑑界的業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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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複丈原因?
申請土地複丈有自然因素、人為因素兩大原因,「自然因素」包含自然增加、浮覆、坍沒等造成土地位置、大小的改變,或是界址曲折需要調整;「人為因素」則包含土地分割、土地合併、地政機關更改測量方式,或是宗地上的權利設定變更(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此外前段提到的「土地鑑界」,有可能起因源自於自然與人為因素,但凡有以上的情形發生,都有機會成為申請「 土地複丈 」的需求。
簡單來說,土地複丈作業的作業項目大致可以分類為以下幾點:
- 鑑界複丈
- 分割複丈
- 合併複丈
- 他項權利位置測量(包含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典權)
- 浮覆複丈
- 坍沒複丈
- 界址調整複丈
- 調整地形複丈
複丈流程?要多久?複丈要準備哪些文件?
土地複丈流程
土地複丈的申請需要由申請人填好申請書,準備其他相關文件,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實際上的作業程序可以參考如下圖所示:
土地複丈應備文件
申請土地複丈需要繳交的文件有:
- 土地複丈申請書:
若是申請土地鑑界,應在申請書上標明需鑑定的鑑測點,以核算施測費用 - 申請人身分證明: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土地權利書狀: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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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複丈要多久?
根據法規,從地政事務所收件複丈申請後,要在「 15 天 」內完成土地複丈作業並核定(從收件到核定作業期間),完成後申請人大約需等 3 天的時間產出土地複丈報告、核定,地政事務所才會通知申請人最終的複丈結果。
土地複丈費用
過往的土地複丈費用計算方式,是以「每公頃為單位」來計算,而在 2023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的新制度,則改以「土地面積大小」、「測量點數量」來計算。而土地複丈的費用分別由「基本費」與「施測費」組成,基本費依照土地的面積大小分為 4 個級距,單位是平方公尺;而施測費則依照界址點或線段/圓弧的數量計算。
【房感小提醒】
土地鑑界複丈的施測費以 5 個界址點為最小計算單位,如果沒有滿 5 個的話則會直接以 5 個來計算。
舉例來說,小明有一筆 1,500 平方公尺的土地想申請土地鑑界複丈,以確認土地的實際範圍,如果該土地有 12 個界址點,那根據下表的費用,他需要支付第三級距 3,500 元的「基本費」+ 3 個單位的鑑測點,也就是 3,000 元的「施測費」,共 6,500 元的複丈費用。
如果對於計算方式還有疑問,也可以到土地複丈規費服務網查詢相關費用,並將結果列印下來連同申請書一起送件。除了更清楚實際的費用外,也能再次確認界址點的數量與申請書是一致的。
費用 |
土地複丈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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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鑑界複丈 | 土地位置或他項權利位置勘查 | 土地合併複丈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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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費級距 |
未滿200m² | 2,500 元 | 500 元 | 免費 | 1,500 元 |
200m²-1,000m² | 3,000 元 | 2,000 元 | |||
1,000m²-10,000m² | 3,500 元 | 2,500 元 | |||
10,000m²以上 | 4,000 元 | 3,000 元 | |||
施測費 |
每 5 個界址點 1,000 元 | 每線段或圓弧 500 元 |
資料來源:土地複丈費之收費基準表,筆者彙整
除此之外,土地複丈成果圖、他項權利位置圖、建物測量成果圖、建物標示圖或鑑定書圖之工本費,除依規定發給外,採電腦列印者,每張會收取新臺幣 20 元;採人工影印者,每張會收取新臺幣 15 元。
對土地複丈結果有疑慮該怎麼辦?
土地鑑界後,如果申請人對於結果有疑慮或異議的話,可以「再填一次土地複丈申請書並敘明原因」,向土地登記機關(也就是地政事務所)申請「再鑑界」。地政事務所受理後會送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辦理,把「再鑑界結果」送交原本的地政事務所,並通請申請人和關係人。由於登記機關無法受理第三次的鑑界申請,因此如果對再次鑑界的結果還是不滿意的話,就需要向法院訴請裁判來解決。
針對土地鑑界以外的其他複丈申請,如果在量測或抄錄上有錯誤的話,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32 條,地政機關會辦理「更正登記」的手續,再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如果有異議的話,就必須向司法機關訴請裁判。
土地複丈可以撤回嗎?如何申請?
如果申請土地複丈後反悔,申請是「可以撤回」的喔!根據法規,如果要申請撤回土地複丈的話,必須在複丈日期前以書面向登記機關(地政事務所)提出;但如果需要通知土地關係人的話,需要在原複丈日期的 3 天前就申請撤回。而申請的方式只要填寫好「複丈案件撤回申請書」送交地政事務所就可以了!
土地複丈常見問題!
Q: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是什麼?收到一定要到場嗎?
「 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 」就是當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鑑界後,地政事務所會將土地複丈的「實際測量日期」、「測量時間」及「會同地點」通知申請人及該土地的關係人,也就是鄰地的所有權人,如果鄰地是公寓大廈,通知書就會被寄到該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因此總結來說,即便沒有主動申請土地複丈,也有可能收到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身為鄰地所有權人,法規並沒有強制出席土地複丈,但一般情況還是會建議出席,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詢問現場測量人員,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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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據過往的法規,地政事務所會將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寄給「所有的鄰地關係人」。但今年新的法規上路後,申請人在申請土地複丈時,就必須標註重新復丈的界址點,以計算施測費用,因此地政事務所只會將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寄給「需鑑定界址點的鄰地關係人」。
三舉例來說,如下圖所看到的,當土地所有權人 A 申請土地鑑界,明確標註只要申請橘色的界址點,這時候地政事務所就會把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寄給 A 以外,還有 B、C、D 位鄰地關係人,而不會寄給與申請界址點無相關的 E 關係人。
Q:到現場後發現界址點與申請書上的不符合怎麼辦?
到了現場後,如果發現要測量的界址點數量、位置,跟當初申請書上寫的不同的話,測量員就不會進行現場測量,而會依照規定現場「開立補正」(也就是所謂的補齊相關資料),並重新安排複丈的日期。因此,建議大家在申請複丈前,要詳細確認過想複丈的界址點位置、數量,避免花費時間重新安排複丈。
Q:土地複丈案件撤回會退規費嗎?
根據法規,如果在複丈日期前申請撤回的話,「 10 年內都可以向地政事務所請求退還已經繳的土地複丈費」。此外,還有以下兩種情況可以申請退費:
- 針對鑑界複丈申請再鑑界,經查明第一次土地複丈確實有錯誤
假如對第一次結果有異議,而申請第二次複丈,確認後發現第一次土地複丈確實因作業人員疏忽,產生計算、抄錄上的錯誤,就可以申請退還規費。 - 經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而駁回
申請土地複丈時,因為文件、資料的欠缺或不符而被通知要補正,卻超過期限 15 天都還沒有補正而被駁回申請案的話,申請人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退還最初繳交的規費。 - 其他依法令應予退還
必須要特別注意,申請人於複丈時,應到場會同辦理,如果申請人屆時不到場或不依規定埋設界標者,視為放棄複丈之申請,已繳土地複丈費是不予退還的喔!
【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土地複丈辦法》
- 新竹市政府地政處
- 新莊地政影音頻道
- 新竹縣竹東地政事務所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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