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種電懶人包|農地種電是什麼?農業綠能分幾種?農電共生可能再推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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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種電懶人包|農地種電是什麼?農業綠能分幾種?農電共生可能再推動嗎?
最新更新時間: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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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感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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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 2050 淨零碳排 」的願景,「 綠電 」發展可說是蒸蒸日上!綠電除了可以倚靠風力與水力發電等大型發電設施,還可以利用平坦土地設置光電板的太陽能發電,而台灣大面積的平坦土地非「農業用地」莫屬了,我們經常會看到農田上設置太陽能板,那其實就是利用太陽能發電的「 農地種電 」喔!

而除了「農地種電」,台灣還有哪些在農業用地上可以發展「農業綠能」?設置綠能設施又有哪些補助?筆者整理了各新聞網站與政府資訊,供大家了解「 農地種電 」與其他「農業綠能」的發展情形,一起往下看吧!

編按:在能源轉型的政策下,經濟部訂定 2025 年要達成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 20 %,整體發電量比重最多(約 3.7 %)的太陽能目標在 2025 年達到 20GW ,其中農業綠能需達到 9GW !

農業綠能是什麼?

「 綠能設施 」是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定「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而依照「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 農業綠能 」指的就是不影響農業經營之前提下,於土地屋頂或地面上設置的綠能設施。

台灣農業綠能可分為兩種主要形式,「屋頂型」主要是畜電共生、農糧儲銷設施及漁業設施發電;「地面型」則是以漁電共生、不利農業區、低地力農地,以及埤塘、圳路及水庫等進行設置。

類型 發電方式 累計至 2020 年發電量

屋頂型

 

 

畜電共生 畜牧場屋頂上設置光電設施 1.302 GW
農糧儲銷設施 農產集貨及包裝場、批發市場、加工場屋頂設置光電板 0.343 GW
漁業設施發電 室內水產養殖設施的屋頂設置光電設施 0.057 GW
地面型

 

 

 

漁電共生 室外水產養殖設施利用立柱或浮筏方式設置光電設施 0.026 GW

不利農業區

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內,無法經營農漁業土地上設置光電設施 0.297 GW

低地力農地

有土壤鹽化、水源不穩定等情形等農漁業土地上設置光電設施 0.042 GW

 

埤塘、圳路及水庫

農田水利署管轄的水利用地設置水域型浮力式或地面型光電設施。 0.143 GW

 

2020 年 8 月累計總發電量

2.2 GW

2025 年欲達到農業綠能發電量

9.0 GW

資料來源:農傳媒、筆者彙整

【房感小知識】GW 是什麼?
「 GW 」是「 Gigawatt 」(中文念吉瓦)的簡稱,屬於能源量詞。
1 GW (百萬瓩)= 1,000 MW(千瓩),多用於全國年度發電量、預期發展再生能源的單位大小描述。
另外,筆者要提醒一下大家,這個「瓩」與我們平常在電力設備上常看到的「瓦」是不太一樣的喔!「瓩」念作「千瓦」,是「瓦」的一千倍!

哪些土地可以發展農業綠能?

農業綠能原則上只能在農業用地上設置,農業用地是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提供下列使用的土地:

  •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延伸閱讀>>>農舍|農舍是什麼?農舍種類有哪些?農舍申請條件、農舍法規一次看!

農地種電是什麼?與農業綠能的關係?

「 農地種電 」是農地地主可以自己種電或將土地出租給光電業者種電的一種方式,地主自己種的電可自用,用不完則可以將剩餘的電售出,不過出售流程較為麻煩,所以大部分地主的農地若要種電多會選擇出租給光電業者處理。

我們在前一段中,表列的「不利農業區」與「低地力農地」皆屬於設置於農地上的綠能設施,也就是我們所稱的「 農地種電 」。

農地種電如何申請?農地種電申請流程!

綠能設施分成「營農型」與「非營農型」,營農型是指綠能設施需以農地為主要使用;非營農型綠能設施是指經濟部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中,不利農業經營的受汙染、地層下陷之土地,兩種類型在申請時都需要提交「農業相關證明」:

綠能設施 可設置綠能設施面積上限
營農型
(屋頂)
・室及植物環控栽培不得超過屋頂面積 40 %
・室內水產養殖設施、畜牧設施無特別規定
營農型
(地面)
・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所坐落之土地面積 40 %
非營農型 ・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所坐落之土地面積 70 %

資料來源: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筆者彙整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一)

須檢附農業相關證明文件,條列如下: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經營計畫
  •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設施配置圖
  • 土地使用同意書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二)

向所在地的鄉、鎮、市及區公所或政府機關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三)

向建管單位申請綠能設施的建造執照、使用執照

💡延伸閱讀>>>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四)

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綠能設施容許

  • 營農屋頂型綠能設施:
    需檢附農業經營實績證明文件,且經營計畫應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 營農地面型綠能設施:
    屬於地方主管機關所定推動農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專案計畫範圍內,且經營計畫應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 非營農型綠能設施:
    經營計畫免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農業種電有百億貸款補助?

農地種電與設置其他農業綠能設施,農民與漁民都需要龐大的資金,因此農委會「 百億農業綠能貸款專案 」便提供「 100 億元的貸款額度」,其中 30 億元來自於農委會「農業節能減碳貸款」額度,另外 70 億元則來自全國農業金庫「農業綠能設置貸款」額度。

🤩 貸款專案受理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需要的民眾可以把握機會申請!

貸款種類 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農業綠能設置貸款

貸款對象

農漁民、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 本國自然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企業

每期貸款額度

3,000 萬元(以實際所需金額 90% 為限);
可專案申請提高至 12,000 萬元
最高不逾設置綠能發電設施計畫的 90% 成本

貸款利率

  1. 農漁民: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055 % 計息(目前為 1.165 %)
  2. 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85  % 計息(目前為 1.665 %)
依農業金庫定儲利率指數(月調) 至少加碼 0.798 % (目前為 2.13 %)

貸款用途

購置沼氣、太陽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農林植物、國內農業事業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以產生能源之農業相關機械設備或設施

*設置設施者,應檢具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或土地變更編定同意函

設置再生能源設施與農業經營相結合之生產模式所需資金

貸款期限

含寬緩期 3 年,合計最長 15 年 含寬緩期 3 年,合計最長 15 年

資料來源:農業金融局、筆者彙整(資料更新時間:2023/5/18)

農地種電影響?優缺點?

農地種電要考慮「農田」與「太陽能設施」間的平衡,儘管農田地主可透過種電收益,但若嚴重影響農田生產,那「農地種電」就失去其原先的美意了。

💡延伸閱讀>>>太陽能產業分析!太陽能概念股有哪些?一文看懂太陽能發展!

優點 缺點
在農地地主租給光電業者,比租給農夫多了 4 倍的租金。 在光電板下陽光不足,不利農作物生長
種田同時還可以獲得光電收益 農地不耕作容易長雜草,長高了不易清除,高出發電板時也影響發電
地主與光電業者合作,光電業者可負擔部分光電板的費用,地主不用出資全部費用 政府無法有效追蹤農地的農業經營事實,農地成「假種田,真賣電」

資料來源:網路新聞、筆者彙整

農地種電爭議

農地種電應該已經停擺?

在 2020 年以前, 2 公頃以下的小面積光電、林地光電爭議並不少,政府考量到農地應該以「糧食自主」為重,因此為了避免農地因光電板進駐而破碎化,便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範 2 公頃以下農地想要申請「 農地種電 」時,只有「已經被其他用地包圍、夾雜之零星農業用地」能向地方政府申請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使用,至於 2 ~ 30 公頃農地,除了地方政府審查,還要農委會出具同意變更使用文件,才能申請變更

因此總結來說,所有除了「不利農業區」與「低地力農地」外,大部分的小面積農地現在應該要已經停止「上面蓋光電板、下面種田」的「 農地種電 」了!不過即便如此,到現在還是有非常多「農地種電」的爭議出現在大眾面前…根據上下游的報導,屏東沿海四鄉東港、林邊、佳冬、枋寮,被劃為「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的農地種電事件,這些「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有些是蓮霧、芒果與水稻的盛產之地,因此大批的光電業者進駐恐會有壓縮屏東知名特產「黑珍珠蓮霧」種植之虞。

農地種電租金多 4 倍?農地種電竟多不屬於農業用地?

農地租給光電業者與租給農民相比,租金多了 4 倍左右,因此地主會更想要多多租給光電業者而非出租給農民使用,而只要小面積農地採取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在農委會就會相對容易審查通過,變更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再變更成其他用地時,就不用經過農委會審查,也就可以避開農地種電需要農業經營事實的規範。因此,現在農地種電爭議,因為諸多農地已變成非農業使用的土地,在租給光電業者的利潤較高的情況下,地主未來將土地恢復農業用途的意願應該不高。

農電共生可能再推動嗎?

在 2020 年後農委會暫停推動「農地種電」,轉而優先推動「 漁電共生 」,但與 2025 年欲達到農業綠能發電量相比,還有一大段路程要追趕。因此農委會與能源局近年便規劃「 農地種電示範區 」,持續嘗試推動「 農地種電 」的可行性,也期望台灣可以找到農地與光電的平衡。 

【農地種電推動案例】光電示範區

彰化縣大城鄉地理位置偏遠且有地層下陷的疑慮,因此農委會與能源局在 2023 年 2 月舉辦大城鄉的說明會,預計劃定 339 公頃的「光電示範區」,由政府遴選光電業者,視民眾的意願將土地出租建設光電,原承租農民也可與業者合作發展農電或畜電共生,因此計畫並非強制性,為政府規畫的第一個農地種電「示範區」。

彰化縣大城鄉光電示範區

【農地種電推動案例】台糖「曙光計劃」營農型光電

寶晶能源在 2022 年加入台糖「曙光計劃」,在嘉義大林案場推動「營農型光電」。 2023 年預計在光電板下栽種有機大黃瓜與南瓜,成為我國首座「營農型」的光電廠!

台糖「曙光計劃」營農型光電

農地種電常見QA

Q:農地種電的農地要繳稅嗎?

農地種電如果想要免稅,要同時符合「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綠能設施」和「農地農用」三個要件,才會適用課徵「田賦」且免課地價稅的規定(因為現今田賦停徵,所以其實就等同免稅)。

如果綠能設施沒有與農業設施結合,或無農業經營之事實,就不符合「農地農用」,那該農地就必須被課徵地價稅。此外,在土地移轉方面,在移轉時如果具有農業用地之農業使用證明書,那移轉農業用地的所有權人亦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Q:沒有農業經營是否能申請農地種電?

農地種電必須要有「農業經營事實」!

而「農業經營事實」的判定,是農業主管機關針對申請人所提經營計畫的栽種作物,依照農業統計年報該作物近三年產量平均值之 7 成評估最低生產量,作為合理農業經營事實的判定。 

【資料來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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