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專用露台是什麼?露臺能涵蓋雨遮嗎?高層 VS 低層露台戶哪個好?

白話來說:「 露台 」可以分成兩類,早期的露台有些有登記(屬於「 附屬建物 」),但後來的露台屬於公設,多是「 約定 」給某一戶「 專用 」,沒有登記坪數!究竟「 約定專用露台 」是什麼?要注意哪些事?文章內都幫你整理好了!
一、露台價值都一樣嗎?約定專用露臺是什麼?
許多人都喜歡露台戶,不過,不是每個露台價值都一樣喔!早期的 露台 有些有登記(屬於「 附屬建物 」),但後來的 露台 屬於「 公設 」,多是「 約定 」給某一戶「 專用 」,沒有登記坪數。
此外,一般來說,高樓層的露台不管是景觀或是隱密性,都比低樓層來得好,也比較不用擔心樓上住戶會不小心丟垃圾或丟煙蒂的問題。所以,大部分建案的高樓層露台戶,通常都是最後的精華保留戶,價格也特別貴!
💡延伸閱讀>>>
二、露台可以加蓋遮雨棚嗎?
由於「 露台 」沒有屋頂,就是一個「 露天 」的狀態。所以常見的問題是:露台既然約定給我「 專用 」,買了以後,可不可以自己加蓋遮雨棚呢?
首先,如果買的露台沒有登記,基本上就是屬於「 公設 」,只是約定給你專用。所以,如果想要加蓋採光罩、遮雨棚、花架這些,就必須要經過住戶大會同意才可以。此外,取得同意以後,加蓋面積必須低於露台的 3 分之 1 ,而且,和這一戶其他的凸窗採光罩或遮雨棚,合計必須在 9 坪以內,而且只能有上面罩子或雨棚,不能有牆。如果加蓋面積有超過,或是自己加了牆體,都是屬於「即報即拆」的違建喔!
💡延伸閱讀>>>
三、已經加蓋好的露台要注意什麼?
如果你看上的房子是「 露台戶 」,而且已經加蓋完成了,怎麼辦?除非它座落於台北市、是有產權的露台、而且是民國 95 年以前就已經完成的加蓋(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才有機會用「 既有違建 」列管,不然,未來如有被檢舉,風險仍是由新屋主必須承擔。 看露台戶時,不要被加蓋的裝潢吸引,因為它有可能都是「 即報即拆 」的違建喔!
《House123 邱愛莉》授權轉載
【延伸閱讀】
Hi 喜愛學習的房迷,你本週的閱讀額度只剩3篇
30 秒免費加入房感會員,繼續縮短與房的距離吧!
加入會員還可共享感感集團會員福利,輕鬆達成跨域探索!